各市(州)、东风场区、甘肃矿区、长庆局招生办公室:
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0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甘招委发[200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仍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参照甘招委发[2005]7号文件自行组织实施。各市级招生办公室自行确定外语听力测试考点、考试时间。负责外语听力测试的命题、制卷(包括答题卡)、测试、评卷及成绩录入,上报成绩数据库。其中,英语听力测试命题必须依据省教科所编制的《200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大纲》命制(见附件一),其他语种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二、凡报考普通高校的应届考生和往年未参加外语听力测试的考生(不含三职生、民考民考生)都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外语听力测试。
三、从2005年开始,考生已测试的外语听力成绩三年有效,对已取得外语听力成绩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登记成绩。对已取得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又要求重新测试的往届考生,可向报名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申请,经县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报名参加2007年外语听力测试,但测试成绩必须以本次测试成绩为准。
四、考生听力测试费用为每生20元。各市、州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参加听力测试的往届考生不得收费。
五、各市级招生办公室须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考生外语听力等级成绩按往年数据库标准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考务科。